国家建设部《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困难户为供应对象牞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牗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牘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要实行房价、户型面积、销售对象3个控制。为了支持开发商积极建设经济适用房,国家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定,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21项税费。各地方政府在计划、规划、拆迁、税费等方面,也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制定政策措施,予以扶持,降低开发建设成本。业内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以高尚的姿态站在了消费者的面前,为老百姓带来福音,其出发点得到了普遍认可。在市场经济高速运转的今天,经济适用房的出台无疑是天降甘霖。不可否认,经济适用房推向市场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大力度,据悉,北京预计今年再增建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多建一些经济适用房,再多建一些,政府是想尽快让住房困难的家庭有房子住。但是,政府却没有想清楚如何让这些房子切切实实地成为老百姓手中的房子,也就是说怎样卖给老百姓。
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大庇天下寒士”,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的廉价商品住宅。然而,在现实中,经济适用房究竟让中低收入群体得到了多少实惠?
“为了能买上回龙观三期的经济适用房,我花了一万块钱才买了一个号。等我住上房子后,我发现周边停放的大都是A6,就连广本也少见。”
“我排了7天7夜的队,才买上了一套三环新城的房子。”
“一居室太小,不够住;三居室面积又太大,房价高得让人承受不了。咱们老百姓特别希望那些盖经济适用房的地产商们能量身定造,给我们盖些真正经济、实用的房子。”
各种有关经济适用房的不满之声不绝于耳,一时间政府捉襟见肘。
业内人士分析,经济适用房走到今天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本质和色彩。大量的经济适用房被有钱人买走,而这些房子经过5年后又重新流向了市场。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交易中,存在着阳奉阴违的现象。表面一套,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买卖规章,原价买进,原价卖出;但是,暗地里,却又是按照商品房交易规则办事。政府被蒙在鼓里,即使清楚事情原委,却又拿不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所以,经济适用房既没有经济老百姓,也没有给政府换来赞誉,却时时“为他人做嫁衣”。
诸多有责任感的开发商针对目前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情况,提出了激愤的言辞,认为经济适用房的灰色交易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商品房买卖市场,政府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有关人士说,政府为出台经济适用房,“得罪”了不少开发商,而现在开发商又抓住了政府的“把柄”,看来政府真是“搬起了石头狠狠地砸了自己的脚”。
一位曾在北京房地产开发促进会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分析,政府只想到了开端,却没有研究好以后的路,因此,好心的政府成了百姓的“出气筒”,也成了开发商指责的对象,为此政府成了“冤大头”。
这位人士曾多次呼吁,出生在商品房时代的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个先天不足的“混血儿”,再加上后天没有充足的受到保护的生长空间,经济适用房名存实亡。名为经济适用房,却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因此,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建议,应该取缔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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