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料中心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政府在线 家具装饰 自助交易 房产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专题 > 重点新闻专题 > 正文
交20%项目资本金才准开发

http://www.0731fdc.com  2004年01月08日   长沙晚报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长沙昨日出台《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实施。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下简称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货币资金。由市建委负责监督管理,按施工进度确定解控金额。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且建安及配套工程阶段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该阶段投资总额的30%。拆迁安置补偿资本金的监管按《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作者:程放军)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 四部门联合规定:建筑物外开窗须用安全玻璃 (2004-01-07)
· 关于全省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4-01-05)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主 (2004-01-05)
·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2004-01-02)
· 明年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 (2003-12-27)
· 暂停机关搬迁项目审批 (2003-12-27)
· 经济指标节节高 (2003-12-26)
·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 (2003-12-23)
信 息 搜 索


自由交易信息推荐
· 出租一套二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二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二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二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单间的房子
· 出租一套二室一厅的
· 转让一套一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门面的房子
· 出租一套办公场地的
进入自由交易区>>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662665 4662666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