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明星代言责难究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李晓春律师认为,代言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广告主承担。对于代言人明知是虚假广告,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法》仅将承担责任主体限定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而排除了个人这一主体。对此,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如果代言人与广告主相互串通、欺诈消费者,构成共同侵权,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维权诉讼中,消费者很难提供关于代言人与广告主相互串通和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据。因此,追究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更是步履艰难。
在这里,提醒广大读者要理性面对名人代言广告,在购买商品尤其是房屋时,要与销售商签订完备的协议,以备日后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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