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专题 > 维权365曝光黑楼市 > 正文
新闻搜索:

业主状告冯小刚虚假代言 被指恶意诉讼别有用心

http://www.0731fdc.com  2008年05月14日   北京晨报 颜斐

    律师说法

    明星代言责难究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李晓春律师认为,代言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广告主承担。对于代言人明知是虚假广告,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法》仅将承担责任主体限定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而排除了个人这一主体。对此,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如果代言人与广告主相互串通、欺诈消费者,构成共同侵权,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维权诉讼中,消费者很难提供关于代言人与广告主相互串通和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据。因此,追究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更是步履艰难。

    在这里,提醒广大读者要理性面对名人代言广告,在购买商品尤其是房屋时,要与销售商签订完备的协议,以备日后维权使用。

 
    第2页/共2页    
  • |<
  • <
  • 1
  • 2
更多精彩资讯尽在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 4662664 打印页面】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中大恒基深陷“差价门”暴露二手房交易监管软肋 (2008-05-13)
·新楼遮住老楼阳光 业主起诉 开发商被判赔14万 (2008-05-08)
·房地产中介再出丑闻 中大恒基被判双倍返还差价 (2008-05-06)
·开发商违规促销 “分期首付”在广州被查处 (2008-05-06)
·买经适房号被骗600万 北京建委建议从正规渠道申请 (2008-05-04)
·置业提示:虚填房价惹出10万元纠纷 (2008-04-29)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