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的培植阶段(1992至1998年)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我国在改革开放政策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出现了全国性的房地产热,1992年和1993年在海南,北海等地出现了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泡沫期间,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1992年底与年初相比,全国平均房地产价格涨幅为51%,海南,北海等地区和城市涨幅在一倍以上。同时,房地产投资高速增长,199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1991年增长117%,1993年比1992年增长124%。作为全国35个大中城市之一的长沙市房地产,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37602万元,而199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10618万元,为1992年的2.94倍,房屋竣工面积为213.3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8.6%。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1994年我国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同年的7月,国务院又发布实施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城镇住房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长沙市房地产在这样的环境下,从1994年到1996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为122277万元、229657万元、195679万元;房屋竣工面积分别为215.65万平方米、314.55万平方米、269.19万平方米。到1996年底,全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已发展壮大到570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建设与销售形成了多种形式并存,多家竞争的局面。这个时期建成的商品住宅楼盘主要有:泰时公寓,铭园、鸿园、恒达花园等。
然而在1997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业出现一片萧条的景象,房价下滑和投资减少造成房地产业全行业亏损。长沙市房地产业也遭受到同样的挫折,房地产投资额从1996年的19.5679亿元降到1997年的15.7374亿元,投资减少38305万元,开发土地面积从115.20万平方米降到55.41万平方米,降幅达到了52%。房屋竣工面积也从96年的269.19万平方米降到97年的259.5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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