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沙市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根据要求,该《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并启用新的《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长沙市房地产分支机构备案证》、“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执业卡”。
据了解,《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建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运作规范的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均衡发展。
《通知》将提高行业门槛
记者了解到,随着二手房市场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突飞猛进,但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导致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屡遭诟病。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率不高的行业隐患,《通知》规定:在长沙市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备案。【点击进入0731二手房信息网】
对于经纪人流动性大、业务分散、业务操作空间大等行业诟病,《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执行房地产执业登记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的,应当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由所在经纪机构到市住建委办理执业登记,领取“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执业卡”后方可执业。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为了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开展业务,二手房自助交易平台不再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服务。
记者了解到,《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并启用新的《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长沙市房地产经纪执业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领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