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会
服务质量与收费成正比,适当调价很合理
市物业管理协会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株洲市老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大致在0.4元至0.7元不等,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一般都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维护公共秩序、设施设备维护等。"有的收费少,只负责清扫保洁和维修。还有的破产企业职工住宅区,收费很少,只管打扫卫生一项。费用太低,物业企业难以正常运作,服务也只能相应减少。"
他介绍,保利花园及滨江一村这两个小区物业公司都已撤离,仅聘请几个保洁人员进行清扫,小区的环境较为脏乱。而有物业公司的,像同期建设的湘银小区,目前社区环境仍然保持得不错,楼盘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2005年的550元/月,2013年1160元/月,8年中上涨110%。2005年的物业费标准与现在执行的物业费标准以三级服务为例,(多层物业费:05年三级0.7元/月/㎡,目前的三级1.0元/月/㎡)上调仅30%。
如果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已经低于2011年发布的物业管理费的最低标准,即便是原物业公司撤离,新接手的物业公司,也会按现在的政府指导价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