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意见不统一 新物业在接触
对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一位委员在接受本网电话采访时表示,小区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还有物业用房、业委会办公室墙壁渗水严重,公共用房出租费用流向等问题都没能解决。
“业委会意见还没有达成一致,大家想法不一样”,对于小区面临的问题,该委员很是无奈,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新物业其他人在接触,我做不了主,不知道具体情况。”
据业主陈先生透露,当本网提出要采访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时,其他委员都不愿出面,电话采访也不接受。“这个委员我们选的时候还认识,其他的不知道是谁”,陈先生表示。在电话采访中,该业主委员会委员一再强调,“不能写名字,别说是我说的”。
律师建议: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 律师娄治斌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比较常见,对于韶峰星苑小区被业主投诉的情况,物业公司擅自撤出小区,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对于这种做法必须要有物业服务合同的明确约定,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对于业主来讲,是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如果以物业服务不到位就拒交物业费也有所不妥,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处理,更容易纠纷的解决。物业公司如果在合同期内停止服务,最好双方协商解除服务合同。
对于该小区业主讲的新的物业公司进不来,如果是业主委员会不积极行使权利,逃避问题,全体业主们也可以从新推选业主代表。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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