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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已经占到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此外,长期以来,土地出让金却以非税收入的形式游离于预算之外。“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基本是法律空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权力约束。”国土资源部专家表示。每年的土地出让金全国大概在3000亿左右,但由于处于失控状态,地方以及全国土地出让金到底有多少,现在没有一个官方详细的统计数字。
土地出让金将不再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据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在国土资源部配合下,财政部综合司主导起草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不久可正式下发。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体制等。《办法》明确土地出让金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业内专家称,这是对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落实。
■ 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是重点
专家认为,规范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是该《办法》的重点,而与建设用地有关的税费征收标准调整,因跟敏感的地价隐性成本挂钩,尤被开发商关注。
在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曾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过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初步规定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同时,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后土地出让金必须足额安排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拆迁补偿费用,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结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体现出国家通过‘反哺’农村、居住保障等推动城市协调性发展的目的。可以预见的是,地方政府‘卖地生财’的模式行将走向末路。”国家发改委土地区域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如此评价。
■ 分配比例将有具体规定
据财政部科学研究所金融室主任赵全厚介绍,把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第一个原则。今后的土地出让总收益的分配情况为,除了50%-60%被用于拆迁补偿和土地一级开发后,15%用于农村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用于廉租房建设,其余的才能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
“土地出让金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财政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地方的发展需要土地使用金,但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的归属和支配权限并不明确。”
他说:“从1994年财政分税体制改革明确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以来,各省市的土地出让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开发区税费等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和使用的混乱。所以现在要出台规定,让分配比例透明化。”
■ “两税一费”引争议
目前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公布,但“两税一费”的上调消息已引来不少争议。因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将各提高一倍”让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地价成本无疑是提高了,增加的成本可能会转嫁到房价中,由购房者承担。但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土地专家刘维新则认为,中央调整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的本意,是控制各地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势头,迫使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这也是“两税一费”上调的缘由。同时,“两税一费”发生在土地交易之后,而不是交易环节,不会直接造成地价上涨。
(作者: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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