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周刊
张向东
近年来由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准入制度不严,以至社会上出现了以经济房作为投资手段,开着跑车抢购经济房的现象。北京虽给购买经济适用制定了一些“槛”,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日前,建设部等六部委再次发文要求--
本报记者张向东
经济适用房开发要
控制销售及建设标准
国家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离退休职工以及中小学教师等的住房条件。但从近年来开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情况看却事与愿违,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很难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其原因一是因为供量不多,而市场需求却非常十分巨大;二是京城的经济适用房越建越大,普通二居即达到90平方米以上,这样的住房即使是单价便宜,但房屋的总价款也在30万以上。这使应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那些“寒士”们望房兴叹;三是北京市虽给购买经济适用制定了一些 槛 ,但由于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从而效果并不明显。
日前,建设部等六部委强调,要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控制建设标准。要明确购房面积标准和超面积的处理办法。同时责能部门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要严格审核,对销售价格要严格审批并加强监督,对违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要严肃查处,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切实落实到适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六部委特别强调凡未制订相应监督管理办法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核的城市,不得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据了解,北京西红门地区就将经济适用房三居的80~120平方米约定进了标书中。不过,一些开发商对此却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经济房不应该在设计上太经济了,不能几年后就被淘汰,成为新的“筒子楼”,应该按照现代生活标准来确定户型的大小,而对于超标的面积可以通过增加单价(按商品价格销售)来解决。
打着经济的“幌子”
实际开发却很不规范
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可享受免收或减收水电增容费、新墙体改造费、教育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易管理费、房产税和一次性契税等有关优惠政策。同时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利润也不应超过3%,可是有的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住房上却可以获得15%以上的利润,有的甚至达3O%的利润,因此使得经济适用住房也不经济,只是价廉而已;同时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质量也出现不尽人意的现象,在开发建设上采取偷工减料,京城某著名经济适用房项目里房屋竟出现明显的裂缝。有的开放企业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住房面积的设计十分随意,出现了豪华、大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甚至出现了复式结构。
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核算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可是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又开发商品房,并且将两者混在一起核算,然后按不同的利润率,确定各自的房价;有的将不应打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的各种费用也挤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成本中;有的开发企业根本无专职会计,其核算就是房改管理部门会计代为记帐;有的就是有专职会计,但其财会人员无专业知识,无技术职称,无上岗证书,属 三无 会计,不懂会计业务,原始凭单真实性的审核,记帐凭证如何制证,会计科目怎样运用,帐簿如何规范化登记以及报表的填报等方面知之甚少,更谈不上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从而导致了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的核算失真。
数量供不应求
出现买房走“后门”的现象
由于经济适用享受政策上的诸多优惠,因此其价格一般比同地段商品房的价格每平米便宜好几百元,因此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在京城一直非常火暴。在京北两大经济适用房小区回龙观和天通苑里,购房者排号一度超过万名,京东翠城竟然出现排队争购三天三夜的现象。供需矛盾促使一些排队“黄牛”,他们先组织一些排队领购房牌号,再高价卖给实际需要牌号的人。个别购房心切的还开始“通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让自己的房号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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