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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钻出“别墅”来

http://www.0731fdc.com  2002年09月06日   FM365

  前几天,一位做生意致富的朋友对我说,他在天通苑看中了一套560多平方米的房子,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欧式落地窗。周末去住住,与别墅差不了多少,而且还不贵,地上2650元/平米,地下1650元/平米,一共才100多万。我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原本是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的经济适用房,现在怎么越建越大,都成别墅了?中低收入者还能买得起吗?真有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吗?

  带着疑问记者向天通苑售楼处作了询问,得到的回答是,这些大面积住宅是原物业用楼,现在改为天通苑商业配套用楼,卖给业主的,只有50年的使用权,没有产权。这下打消了记者心中的疑虑,但是我的这位朋友根本就没有经商的念头,也不是小区的业主,怎么也可以购买天通苑的商业配套用楼呢?如果都是这样的话,小区的配套用房怎么保证?

  天通苑地处远郊,眼下当地的商业配套并不十分健全,附近缺少像样的餐馆和百货商场,所以保证有足够的商业服务设施就显得非常必要了。很显然政府规划的商业配套用房是按照小区人口比例及活动区域安排的,可像天通苑这样把商业配套用房很随便就销售出去,对小区业主岂不是也太不负责了。本来是为了服务整个小区的商业用房,可在某些有钱人眼中却成了经济适用的郊区大HOUSE。

  天通苑的2期、3期户型以12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居多,而政府提议的中小户型的比重较一期减少了许多,而且越是大的户型销售的越好,据了解,该小区2期已经售完。

  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越建越大,但显然中低收入者大多买不起120平以上的大户型,那么这些经济适用房都被谁买走了呢?在天通苑的售楼处记者看到,销售人员只是向消费者介绍房子和购房的各项事宜,根本不在意买房人的收入高低,只要有钱就卖。

  据了解,目前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主要是一些律师、记者、广告人和私营业主、外企职工、建筑师等“白领阶层”,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单位购房,这当中有不少人还把买经济适用房当成是一种投资。经济适用房对于一些比较富裕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廉价的别墅,而对于大多数普通工薪族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

  为啥要建经济适用房

  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最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紧张的问题,而不是为盈利。不久前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曾重申,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城镇中低收入者的,不能向社会敞开供应。并要求各地要明确界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形成完善的供应制度,使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落实到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上。以确保中低收入者能够“安居”。

  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收入状况有着很大的差异,在北京关于中低收入者的界限一直不是很清楚;而房地产经销商急于把资金回笼,有买就卖,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经济适用房仍比较贵,据了解,在北京有60%以上的人认为2400元-4450元的价格仍偏高,而且越盖越大直至“变了味”,偏离了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又使国家原想优惠给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却“接济”了富人。

  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打压部分地区过高的商品房房价。以北京为例,1998北京的平均房价5230元,而北京的年平均收入为9100元,按55平米住房,户均2人计算,户年均收入为18200元,房价为287650元,房价收入比达15.8倍,这大大超过了国家房价收入比3-6倍的标准。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对于商品房的确是个冲击,有消息称,今年上半年,由于经济适用房增大规模,北京地区的平均房价比去年下降了600元。

  收入界限急需确定

  就目前来说,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经济适用房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规定何谓中低收入者,以致目前经济适用房的销售还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近日,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行为,以确保经济适用房能真正落实到位。由于中低收入者中也是存在着差异的,应该分别对待。对于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中等收入者来说,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通过改革出台一些政策降低住房建设费用,对符合规定的大城市职工及时按规定落实住房补贴,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对于低收入者,国外许多国家是采用廉租屋的方法。所谓的廉租屋是由国家建设,然后以低价租给无房和住房紧张,又没有购房能力的低收入者。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政策出台,天津、广州的低收入者已经享受廉租屋的政策,北京目前也已经开始着手,据说不久后会有结果。

  厦门、青岛已经在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界限作了明文规定,可北京现在仍没有动静,在房子的面积上也没有限制。明年春天,北京又一批经济适用房就将开盘,如果在这些方面还不能出台有效的措施,那么,经济适用房“变味”的事儿恐怕还会发生。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杨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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