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更新
南方网讯维权,无论是投诉还是起诉都需要不菲的金钱、时间和精力,所以一般说来,消费者走上这条道路也是经过再三权衡,确信因房子(或小区)出现问题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维权成本时,才不得不选择的一条路。
举证成本
不论是找消委会、仲裁委员会、国土房管局,还是最后告上法庭,举证都是相当关键的一环。在房地产纠纷中,举证成本普遍较高。然而,目前消费者打维权官司面临着输多胜少的尴尬局面,去年消费者在维权官司中胜诉者还不足三成。据深圳市、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介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能证明所购房屋有缺陷。但在证明所购的有缺陷房屋给自己带来何种损失,且这损失与商品缺陷是否一定存在因果关系时,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往往苍白无力。证据不足的直接后果便是败诉以及随之而来的可观的起诉费用。
闹事导致楼盘滞销
举证困难,走其他的路,闹事便是很多人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因为他能给予发展商包括经济压力在内的许多压力。
一旦业主闹事,很可能连续很多周发展商都无法卖楼。按每周销售额100万计算,两个月就少卖近1000万的楼,这还只是直接损失;另外对楼盘品牌和名誉造成的损失则无法估量。这当然会给发展商以巨大压力,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一旦打官司业主败诉,赔偿起来也无法想象。
楼盘价格下跌
业主闹事还将很有可能造成另外一方面的损失。一位发展商说:“业主一旦采取过激手段,例如聚众游行、打出标语等,整个楼盘即使原来处于升值阶段,也会立即贬值。也许买进的时候是4000元/M2,之后升到4500元/M2,一闹事,可能跌到3500元/M2都没人买,业主想转让二手楼就一定会亏。如果想出租的,租金也一定会大不如从前。所以说,采取过激方式似乎只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但实际上业主利益也同样受到很大的伤害,这就成了‘双输’了。”如果说打官司还因为有两种可能的判决结果,以至上面提到的成本都有了避免的可能性,那么这一点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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