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管费停你的电
本报讯一次普通的停电事件,却引出了十几户业主几年来的积怨。昨日上午,长沙市定王台定王府同德物业管理公司内,业主与物业管理人员唇枪舌剑,业主们情绪激动,试图为频繁的“停电”事件讨一个说法。
昨日上午9时许,定王府5楼某律师事务所被掐断电源。当他们向物业处询问情况时,一刘姓负责人表示,由于他们拖欠电费,所以必须停电。而且,之前早已下达了通知。
该事务所一陈姓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开始,他们发现同样是住户型办公,他们交纳的物管费是1.2元/平方,而有些则是1元/平方,根本无标准可言。所以他们便拒绝再交纳物管费,岂料,物业处却因此而不愿收取他们的水电费。前几天,又送来物管部门私自下达的停电通知,大家没有理睬。不料今日就遭“拉闸限电”!
对此,长沙同德物业管理公司一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的收费标准比物价部门的标准还要低,此次停了某律师事务所的电,是因为该所从2002年至今,已欠物业管理费3000多元。几天前,他们曾通知该事务所交电费,但对方置之不理。
就物业公司私自停用居民用电一事,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该律师表示,在得到水电部门、燃气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物管部门有代收水电费、燃气费的权利,但没有私自停用居民用电的权利。实习生 黄 芳 记者 伍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