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中国房子”的几十名业主来到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厦楼前,要求见“北京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刘长福总经理,被保安拒绝进入,在争执中,一位60多岁的周女士的手指被扭伤,后被诊断为“骨折”。11日傍晚,龙鼎华源方面出面和业主谈判,经过一整夜的谈判,双方就交房基本达成一致。
业主提出十几项问题
“开发商太不像话了,不仅在收房问题上不尊重业主的利益,而且对一位60多岁的老人还这样!”一位业主气愤地说。 “中国房子”位于海淀区的田村,是去年开盘的。该项目的立项单位为北京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将其转让给北京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
业主田先生说:“当时的合同上约定是今年的10月30日交房,按规定应该提前7天通知我们,但他们直到10月29日才通知我们。另外,所发的入住通知书的签发公司(大苑天地公司)与购房合同的出售公司(龙鼎华源公司)不一致。”
10月31日,收房小组的成员和代理律师向开发商方面(大苑天地公司)提出了包括“强收公共维修基金、临时用电、饮用水无合格证”等十几项业主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11月7日,双方没有就收房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坚持必须先交公共维修基金,否则就不能入住。后业主方面将情况反映到消协,双方开始在海淀区消协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谈判达成几点协议
田先生说,“但是10日在消协调解时,本来上午基本就交房的事情达成了一致,但是下午开发商的代表就改变了态度,说不谈了。”感觉一再被戏弄的业主们第二天赶到了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厦前,于是出现了上面的冲突。
“中国房子的事情还是应该找大苑天地公司,因为是他们开发的。” 龙鼎华源的有关人士表示。据了解,龙鼎华源为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控股公司。
11日傍晚,龙鼎华源方面有位副总出面和业主谈判。经过一整夜的谈判,双方就交房基本达成几点协议:第一,开发商表示不再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交房条件,但业主必须承诺在2005年12月31日前交纳该款项;第二,开发商承诺2005年10月30日前将小区临时用电更改成正式用电;第三,开发商承诺2005年2月28日前拿到饮用水的卫生许可证;第四,双方因就交房延期而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最后由法院裁定。但开发商要求必须在10天内所有业主收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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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张海林律师认为,“中国房子”业主集体收房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虽然业主没能百分之百地达到目的,但也在最大程度上使开发商做了让步。在业主们集体收房的过程中有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其中是关键,有业主们团结一致是前提。作为相对弱势相对非专业的业主们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和相对强势相对专业的开发商相抗衡。唯此,业主们的权利方能得到保障,社会公平方能实现。(雷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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