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其实是一部博弈史。
就在七部委检查组对八个省市的房地产调查报告刚刚向社会公开披露之际,7月26日,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也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针对宏观调控的长篇意见书。选择这样的谏言时机,或许不仅仅是一种巧合。
长达百页的七部委调查报告被业内认为是国家下一步宏观调控的基础信息依据,报告以 “兼听”的姿态和“温和”的语气,阐述了北京、重庆、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湖南等八个省市在住房供应结构、土地供应、税收、期房转让、拆迁和信贷等方面的现状和意见。
而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的意见书则更尖锐地提出了“我们(住宅产业商会)对于此次宏观调控的所有看法和建议”。
“兼听”的报告
时间上溯到5月30日至6月11日,由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央行、银监会等七部委派出的四个小组,分赴北京、重庆、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湖南等八省市进行“关于稳定房价工作情况”的调研。
这四个检查小组的召集人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
此次调查组在各省市的调查过程中,除了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还召开了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开发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座谈会,并考察了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走访了消费者,可算是一次较为细致的调查。
反映在调查报告中,报告不是“一言堂”,而是融进了其他声音,显示了某些宽容与客观。
在北京的报告中这样说道:“从目前政策效果来看,大家认为,税收调节作用比较明显,货币政策起到了一定作用,土地政策效应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另外,在同一份报告中还特别提到,“个别专家、学者”对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了不同看法,报告将这些看法做了归纳:目前的政策措施只能解决个别地区短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利于房地产的长期发展,希望政府对调控目的做进一步明确规定,深入分析房价上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再做出相应的决策;当前的调控政策,侧重于流通环节,没有考虑使用和保有环节,因此,将不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培育二级市场;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实施,将增加购房成本,从而不利于稳定房价。
对于地方政府的某些意见,报告中也有反映。比如,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15%的最低利润率计算预计营业利润,湖南省认为这一最低利润率过高,建议国家税务总局适当调低。
报告中“兼听”的姿态反映出调查者的一个态度——对于“不同的看法”也是随后的决策中应当注意的一些因素。
此外,对于各地出现的某些问题,报告中并未使用严厉的措辞,而多使用“不宜”、“建议”等字眼。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与调控政策报告会上谈到宏观调控的情况时也曾说,“政策刚刚实施,不能期望太高。”
这八份各自独立的报告分别就上述八个省市的住房供应结构、土地供应、税收、期房转让、拆迁和信贷等问题的现状和意见分别做了阐述。
综合起来,报告认为这些省市中主要问题集中在:住房供应结构欠合理、存量土地未有效利用、二级住房市场欠完善、房地产信息不准确、信息披露欠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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