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今日开幕,昨日到京的各地委员陆续向大会提交了自己的提案。记者奔赴经济组所驻宾馆,就市场关心的一些热点话题采访了有关委员。
适时建立住房保障基金
委员提案呼吁
适时建立住房保障基金
解决百姓“住房难”问题,成为众多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吴建民昨天表示,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先后有157名委员提出了40多件提案,呼吁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有提案建议,不但要适时建立住房保障基金,加快经济适用房投放速度,而且要成立住房保障局,并制定“住房保障条例”,通过法律方式保障住房问题得到解决。
政府责无旁贷
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6年4月,全国还有70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122个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经济适用房建设状况同样不容乐观,最新统计数字显示,近几年经济适用房投资比例持续下滑。
基于上述问题,今年众多政协提案中,对廉租房建设问题颇为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张光瑞在本次提交的《努力提高消费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提案中表示,应当明确各级政府对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基本住房需要的保障职责。该提案强调,须切实建立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特别是对市场无法满足其住房需求的中低收入家庭,政府对保障其住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提案》建议,加大各级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适时建立住房保障基金。同时,完善住房保障法律体系,尽快制定“住房保障条例”,并适时成立自上而下的住房保障局。
资金和土地须落实
资金、土地是廉租房建设中直接面临的问题,对此,多个提案提出多项建议。
九三学社《关于强化住房保障职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建议》中,建议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加快经济适用房市场投放速度,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让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信息和购买信息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无序销售,让真正的无房户、中低收入者享受到国家政策给予的福利;成立专门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对经济适用房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验收等管理。
该提案还建议,出台财税激励政策与约束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而言,一是政府财政预算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住房保障中的廉租房和福利性租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和廉租房建设,政府在贷款、税收、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倾斜;二是要区分住房消费中的自住消费、投资、投机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提高二手房买卖税率,以解决“为卖而买”的房地产投机问题;三是依据资源节约政策,对超大面积住房和资源、能耗较高的别墅类、超大户型高档建筑,开征累进的高档消费税,以税收为杠杆,调节这部分需求。
致公党《关于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提出,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逐步兴建、改造、收购等方式建设一批“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以解决占城市人口相当规模的低收入者的安居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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