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全国多个城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政策,其中27个城市提高贷款额度,另有部分城市降低首付比例,其他还有“异地互贷”、父母子女共同还贷、贴息、补贴租赁等措施。
长沙的公积金政策近两年也在不断完善改进中,在市场上,不仅覆盖率提升,一直存在的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现象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发展现状:着力打造“长沙模式”
长沙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因为勇于探索、不断开创新模式,甚至形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沙模式”。
2009年,长沙市出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监督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创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的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内部稽核、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内控管理制度。
此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率先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进行公开招投标,也于全国率先启动“异地互贷”模式,并在近几年不断完善公积金制度,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缩短审批时间……短短几年,长沙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有7586家单位共计80.6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230.8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0.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676户,个贷总额150.5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建筑面积超900万平方米。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年将实现资金归集250亿元,实现质、量的双重突破。
存在问题:非公企业缴存率低
但随着近几年归集、贷款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弊端也逐日显现。自2009年7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存在着非公企业的建制覆盖率偏低、财政供养人员缴存不到位、合同聘用人员未缴存、个别县市财政补贴部分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缴存基数和比例未按政策规定执行、乡镇学校及医院和一些相关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全面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问题。
据长沙市政府关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称,全市非公规模企业中,只有15%的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商业企业建制比例36%,医药行业3%,旅游行业仅为2.3%。
如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
对此,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彭建刚教授在参与日前举办的“湖南省第二届住房公积金高峰论坛”上提出,应实行住房公积金全国统一管理、全国通存通贷通提;部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全国统管、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度流动;住房公积金省内统一垂直管理等多种模式。
同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姚玉珍在会上提到,当前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和运行中遇到的保障功能弱化和对中高收入阶层逆向补贴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探索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