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长沙经适房的申请条件
离婚时没有分到房产,再婚后夫妻两人都没房,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这一次,购房者的提问主要集中在申请经济适用房上,针对契税方面的问题也不少。
如果你有买房方面的疑问,可进行咨询。每周我们将进行解答。
提问1:目前24岁的吴某和岚某已结婚,都没房,吴某爸爸有套45平方米的房子给他们俩结婚。 但房子写的是吴某爸爸的名字,吴某爸爸已离婚,目前只有这套房子。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吗?
提问2:跟前妻离婚快五年了,离婚时没有分到房产。再婚后,夫妻两人都没房,一直租房住。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回复:本市户籍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米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低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10元。要申请经济适用房货补需提交公安部出具的《户口户籍信息证明》,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出具的《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提供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其它资料到您所属的区住房保障局申请。
提问3:我是用公积金贷款,刚放款,契税交了两个点,契税发票等已拿回,但还未交房。我是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夫妻都是长沙户口,应该符合退税条件,请问我现在可以办退税吗,还是要等交房后,或者是其他时间?
回复:如果夫妻符合首套房契税优惠条件的话,应该不会收取您2%的契税,建议您到窗口问一下您是否符合1%的契税优惠条件再确定是否要退税。
提问4:我去年在望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代收代缴了契税,取得了契税完税证明。现在经开发商同意,我办理了退房手续,之前缴的契税可以退吗?
回复:退房后就可退契税,需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提问5:我去年五月一次性买了房,父亲是共有人,现在我想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去掉我的名字。以后我买房就还是算首套,是这样吗?请问具体怎么办理?
回复:办下房产证后再过户给您父亲,但是您购房的记录还是会存在,因此再购房的话也不属于首套房。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