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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验收材料不齐全 业主拒绝收房

——“天天315”楼市维权 本网跟踪系列报道之一

2013年03月21日10:25:19      0731房产网      贺慧君

    开发商: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

    记者来到英祥春天小区物业管理处,物管处的墙面上张贴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备案表显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已已对房屋进行了验收,均签字盖章,认定楼盘质量合格。而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栏中,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却没有盖章。

    随后,记者进入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官方网站,在备案工程查询中并没有查到关于英祥春天小区的工程备案记录。

    对此,英祥春天营销总监龚银钢回应称,小区采用的交房标准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采用的认定标准是五方责任主体签订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在交付使用前,已经过五方责任主体的验收。”

    “对于业主提出的一些房屋质量问题,我们正在积极修缮。但总体而言,小区已经达到了交付标准,若业主对此还有疑问,我们可以请专业的机构或是政府职能部门来进行检测。”龚总表示。

    至于工程备案,龚总则称,目前资料已提交至质检站,正在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质检站:房屋质量有问题可投诉

    未进行备案的房屋能否进行交付使用?长沙市质检站投诉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则上交房不一定要备案,只要有五方责任主体、消防、安检等部门的综合验收,房屋也可交付使用。

    据悉,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五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政府建设行政职能部门不是工程验收的责任主体。

    质监站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参建五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工程进行备案管理,查处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若业主对房屋质量存有疑问,可以向质检站投诉,业主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我们会受理。”上述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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