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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鑫大厦被投诉延期交房拒绝支付违约金

2014年07月02日09:53:39      0731房产网     

[提要]鹏鑫大厦(蓝湾国际广场)延期半年以上交房,不赔偿违约金,装修还未结束就电话通知收房,无收房通知书,房屋质量差,不遵守购房合同中的装修标准。

    被投诉方:湖南鹏鑫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投诉项目:鹏鑫大厦(蓝湾国际广场)

    投诉主题:延期交房,不赔偿违约金

    投诉内容:鹏鑫大厦(蓝湾国际广场)延期半年以上交房,不赔偿违约金,装修还未结束就电话通知收房,无收房通知书,房屋质量差,不遵守购房合同中的装修标准。

    投诉主题:延期交房

    投诉内容:蓝湾国际广场(鹏鑫公寓)延迟6个月交房,没有任何说明也不按合同赔偿,交房时还要求预交一年物管费才能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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