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湖南正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玉龙佳园未按规定收取空置住房物管费
投诉内容:《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7月3日下午5:20左右,本人(5栋1403#业主)到玉龙佳园物管服务处预缴2014年7月1日后的物管费,向收费员提出此规定,但收费员坚持入住户和空置户都按每平米1.6元收取,其理由是市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7元。这符合《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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