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国脉家园:小区绿地改建成停车位 业主不知情
近日,天元区国脉家园小区业主向本报投诉称,其小区内一块近20平米绿地竟成了停车位。
8月21日,记者在国脉家园小区看到,贴在各单元电梯口的“公告”已残破不堪。据小区业主介绍,公示内容大意约因停车位缺口较大,一些绿地将被改建成停车位,落款是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目前,17个车位,每个以3600元/两年,出租了。
该小区业主委会副主任告诉记者,小区有311户,有一个有50个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但早已“车满为患”,而其余的车子就只能见缝插针,甚至连消防通道和花园内都停满了车。
“业委会本来是想为大家做件好事,没想到弄巧成拙。”该副主任说。家住该小区5栋的刘先生表示,业委会提出绿地改建停车位,他毫不知情,“公告并未贴在小区两个进出口处的公示栏,而是在单元的电梯门口。”
“小区内的停车位的确不够,但不该私自‘毁绿’。”刘先生说,这片绿地当初被划定为健身场所,属于我们业主共同所有,不应该单由业委会说了算。
《物权法》的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同意。显然,小区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要对绿地用途进行更改,应由全体小区业主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记者采访国脉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办公室负责人,他们均表示,业委会成员当初就是由各位业主民意投票选定的,自然也就被赋予了相应权力,“他们当初选了我们,就意味着我们有决议的权利,何必再去弄什么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呢?” 该业委会副主任反复强调。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须遵照一定比例的业主表决后的意见行事,业主选定你当业委会成员,但业委会无权处置全体业主的权利,业委会这种做法无疑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