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荷塘区顺达花园的居民早晨一出家门,发现小区大门敞开,门卫室也无人看守,一问物业员工才知道,天华物业公司前一晚突然撤走了。
昨日记者来到小区,楼栋前的垃圾桶,已经堆满了垃圾无人清理。说起撤走的天华物业,居民议论纷纷。
“收费确实低,一个月每平方米才2毛5。”业主李先生的房子面积有140平方米,这样物业费每年才300多元。但正是因为收费低,服务也打了折扣。
而让居民最在意的,是靠近马路边的门面,出租给了餐饮店。今年3月,天华物业收过一次物业费,到明年2月到期。业主委员会的田都吉说,小区280多户,没缴费的有140户。为什么不缴,一是因为餐饮店油烟问题,二是门面租金问题。
“每个月租金有3000多元。”社区工作人员说。在天华物业公司之前,这笔租金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小区业委会,用于居民及业委会日常活动的开销,天华物业公司接手后并没有延续这项协议。
“所以1、2栋的居民认为,这个门面属于楼内居民的公摊面积,既然租金进了物业公司‘腰包’,那么物业费也应该从该笔钱中扣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委会成员说。
因此小区大部分居民未交物业费。目前,小区的卫生打扫工作由居委会接管。
居委会主任唐雅说,近期居委会还会组织物业公司和小区业委会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见习记者 纪佳音)
□ 律师意见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说,这件事情上,物业公司与业主都存在违约,不能简单的判定谁对谁错。物业公司突然撤走,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很大不便,属于违反了合同法,需要向居民退还未履行职责的期限内的物业费;而社区居民以租金抵交物业费的方式也不正确,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