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手房市场
1.成交情况
2015年1-10月,全市二手住宅成交488.35万平米,成交套数为40578套,同比分别增长42.34%、34.65%。其中,10月份二手住宅成交41.77万平米,环比下降1.08%,同比上升84.74%。
近一年长沙(五区四县市)二手房成交情况
2015年1-9月,内五区一、二级市场成交比值为3.6:1,其中岳麓区一、二手房交易量差距最大,比值为8..54:1,芙蓉区差距最小仅为1.35:1。二季度以来,二手房市场活跃,一二级市场的成交差距持续缩小。
2.交易税费成本
近期长沙市重申契税征收政策并出台了新的房产交易税费征收政策,并且重申了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的界定条件,个人购家庭唯一住宅(新房与二手房),90平米以下的征收1%,90-144征收2%,大于144平米、非住宅、二套房及以上普通住房的契税统一征收4%;同时,自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二手房交易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注:①个人购买90平米(含)以下唯一住房,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144㎡的唯一住房,按2%征收契税。
②个人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权证上时间为准,按“孰先”原则。
③个人购买或转让非住宅按0.05%征收印花税。
④俱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接亲属赠与方式取得房产,不按“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⑤车库、杂屋暂免征营业税。
⑥3月底,两部委正式发文政策刺激楼市,其中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