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0731房产网联合长沙律协推出“共建和谐,楼市在行动——3?15品质盛典”特别企划活动,为广大购房者置业保驾护航。自本网3·15房产维权咨询平台开通以来,接到了多条维权线索和咨询信息。今日推出“律师答疑”栏目第4期,小编邀请到了长沙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资深律师,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律师答疑第一期:热点普法| 买房遭遇闹心事 可以参考这些案例】
【律师答疑第二期:@长沙业主,小区电梯坏了,维修费由谁出?权威解答来了!】
【律师答疑第三期:遍地是坑?买房有问题,资深律师来答疑!】
问题一:签了购房合同后,开发商降价可以申请退差款吗?
律师解答:
若已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问题二:碧桂园·城市花园近期连续停水
近两个月以来,碧桂园·城市花园已经多次无征兆停水。经物业公司调查,说是自来水公司给我们的水管直径只有5公分宽,但是居民用水一般都是16公分宽的,我们小区内的给水管道也是16公分宽的。而且小区居民用水还没有移交给自来水公司,都是物业公司代缴的,具体未移交的原因,物业说是开发商有一笔费用没有缴纳。请问应该谁来负责?
律师解答:
根据业主的表述总结:一是小区多次无征兆停水是自来水公司未规范使用供水材料所致;二是开发商未缴纳相关费用以致居民用水未移交至自来水公司。
自来水公司违反使用供水材料导致多次无征兆停水,因目前暂无较为明确的行业安装标准,又因在用水管直径给业主带来诸多不利,可以视为相关检查部门在验收时未充分履行检查义务,而物业公司在和开发商交接后对小区维修也未尽职责。
开发商未缴纳相关费用导致居民用水未移交至自来水公司,亦为开发商未充分履行应尽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开发商应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针对上述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放商、物业公司等履行相应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对不符合标准的水管进行更换;开发商对其未及时将居民用水移交自来水公司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三:拖欠归还购房诚意金
我在中介带我去看房前上交1800元诚意金,并签订合约,注明“若房子不满意则在三日内退还”,然房子中介没有谈下来,诚意金也拖欠一个月至今未还,在这一个月内,中介多次向我承诺明明退钱,却又以各种借口未予退还。我要怎么拿回我的诚意金?
律师解答:
可依据《合约》直接要求中介返还1800元诚意金。若中介拒绝返还,则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四:中介欺诈销售
我看中了一个项目的二手房,就去中介咨询,结果中介骗我说已经没有房买了,只留最后一套,骗我以9000/平买房,并要交诚意金2000,后了解原来这项目还有多套二手房,而且限价8200/平以下,我应该怎么起诉中介公司?
律师解答:
二手房价格不受限价政策制约,若确有证据证明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五:小区积水严重
我所在的小区内道路多处无法排水,导致小区积水严重,园区施工质量极差。业主多次投诉,被开发商无视。请问要找谁?
律师解答:
小区内道路排水系统规划不合理,园区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隶属房屋建筑基础设施范围。业主首需明晰,其隐患是因开发商本身施工质量不达标所致,还是小区物业对配套设施未及时维护或维护不符合行业标准而生,亦或两者都有。
现小区道路排水系统出现重大隐患、配套设施不达标等问题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业主可依据各自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关规定及上述法条追究开发商责任,要求其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区配套设施存在隐患的,业主可请求开发商或物业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物业公司、开发商具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对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维护、养护和管理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开发商不履行上述义务,业主可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开发商、给予开发商验收合格批准的行政部门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15虽已落幕,维权依然在路上。如果您在置业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疑问,可以识别下图中的小程序码进入咨询平台在线提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