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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结果报告。报告显示,该行土地储备贷款发放存在着问题。
然而就土地储备贷款方面如何违规,审计公告中并无过多解释。一家银行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农行土地储备贷款违规的主要原因是抵押问题。这一问题在其他银行也存在。此次农行违规的土地储备贷款主要是违反了“121”文件的有关规定。
根据“121”文件,人民银行为了规范银行信贷,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贷款应为抵押贷款,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值的70%,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这意味着土地储备贷款必须有抵押物。
然而在现实执行过程中,由于土地储备中心一直以来模糊的法律地位,致使抵押物的法律性质不清晰。在土地储备机构抵押贷款中,抵押物的性质(也就是说,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在法律上还无定论。
知情人士透露,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土地储备机构将收购、收回的土地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办理一个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到银行按地块办理抵押,有的直接把规划红线图拿到银行进行“质押”。并且,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收购具体地块抵押时,其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价值都是模糊的。
政策和法律界定的漏洞,使部分银行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时未能落实抵押,不规范现象已较为普遍。
农行对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的贷款,因为抵押问题未能落实被定性为违规贷款。据了解,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04年1月,职能是收购、储备和经营管理世博会展区的土地。
一位接近世博土地储备中心的人士告诉记者,“违规的土地储备贷款主要是抵押物出了问题,由于世博会2010年才召开,意味着前期的开发周期比较长,但他们依然具有良好的还款能力,并未给商业银行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贷款风险。”
据了解,土地储备贷款一直以来被各家银行认定为风险较小的贷款品种。一些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也往往会出现资产抵押不足,或因贷款需求巨大而无法取得担保单位支持的情况,造成土地一级开发资金不足。“相关政策并不符合现实土地运作规律。”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人士指出。
针对抵押物的落实问题,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陈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具体执行情况不同,商业银行有其风险衡量准则,如果风险过大,商业银行不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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