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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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服务,有效强化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
1、全面启动自缴系统。推行了维修资金自缴系统,业主可以自主到已开通自缴系统的银行网点交存维修资金,从根本上遏制了开发商将维修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开通了更便捷的资金交存渠道,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2、不断优化使用程序。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规定,成立了专门的维修资金审计小组,建立了工程造价信息库,优化了小型物业维修项目的资金使用程序。加强窗口管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承诺期限,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资金使用情况。
3、切实强化资金监管。积极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维修资金监控平台,细化了网络监控内容,加强了资金安全监管;优化了业务系统,实现了数据形成自动化和维修资金缴交标准化,有效杜绝了手工操作的随意性。
(六)夯实基础,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自身建设
1、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了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库,实行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将企业中层骨干和中级职称从业人员纳入监管范围;针对《物权法》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组织5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举办培训班,就如何适应新政策带来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解读和研讨;举办了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培训班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将物业项目经理列入物业管理培训的重点,指导行业从业人员及时掌握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2、认真开展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活动。建立行政主管部门、高校研究中心和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理论研究平台,针对行业发展的现状,积极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长沙市物业行业重点难点调研报告》,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认真总结文明创建期间“以点带面、以优促劣”的工作经验,以街道为片组,确立优秀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开展互相交流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均衡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积极调处物业管理投诉纠纷。为有效调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各级房产部门认真开展“五个零距离”活动,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请媒体宣传与业主对话的思路,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公示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业主投诉渠道,积极引导业主依法用权、合理维权。同时,按照平安物业创建工作的要求,对业主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物业管理项目,协同区、县(市)房产局争取街道、信访、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以协调解决。全年共接待物业管理矛盾和投诉200余起,协调解决处理问题120多个,较好的处理了创远景园、新润湘都、天峰名苑小区等的物业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从总体看,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全体员工为广大市民实现安居乐业、构建和谐家园、创建良好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目前行业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监管相对乏力。地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对相关建设主体、服务主体、消费主体缺乏具体的规定和措施;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综合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对“住改商”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行为的规范未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二是矛盾纠纷比较频繁。物业管理活动中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容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降低了整个行业的公信度和满意率,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全市物业服务的规模经营和品牌效应还不明显,竞争机制和诚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少数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侵害业主利益,引发业主不满。四是企业发展压力较大。税收基数过大、税赋过重、物价指数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服务价格缺乏弹性等因素致使物业服务企业盈利能力减弱,部分垄断企业要求代收代缴费用等问题仍然难以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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