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不仅拿不到购房合同,连合同备案都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擅自撤销。朱先生在购买高鑫•巴比伦花园的房子时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
购房合同被撤销,业主竟毫不知情
去年,朱先生通过恋家中介认购了高鑫•巴比伦花园14号栋2107号房,该套房原先已被他人购买,后因限购原因,原买家不得不将房屋转手。因为是通过中介转买,朱先生担心办理产权会有障碍,因此特向开发商询问,在得到开发商同意更名、并保证可以办理产权的答复后,朱先生于2011年9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在当日进行了网签,按照合同中的约定,网签后一个月内开发商应将合同办理备案。
但让朱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开发商一直不将购房合同交与他,对此,开发商也没有明确地给他一个说法,且至今9个月已过,房子始终没有备案。
期间朱先生曾多次向开发商询问合同交付及其备案情况,开发商一直以“正在办理”为由推拖。今年6月,当朱先生再次询问时才得知,开发商已经到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擅自撤销了朱先生正在办理备案的合同,并要求朱先生退房。
对此,朱先生怀疑开发商是因为房产增值才要他退房。朱先生当时是以六千出头的均价买下该套房屋,而据开发商现在对外公示的14号栋未售房屋的价格,朱先生的房子售价已涨至6600—6900元每平米。“该房产目前已增值,开发商的目的昭然若揭!”
缘由是交易过程涉嫌违规操作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负责对接朱先生购房业务的置业顾问,该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朱先生所购房屋因为是中介转卖,中间涉嫌一些违规操作,所以开发商不愿办理备案,将合同撤销了,至于究竟是有何种违规操作,该置业顾问称自己并不知情。
得知自己的备案合同被撤销后,朱先生来到产权交易所复印了他的网签合同,并向开发商讨说法。出于网签合同已具备法律效应的考虑,开发商最终还是答应给朱先生办理备案。
至于始终不愿交付购房合同一事,朱先生透露,此前除了送往产权所办理备案的那份合同盖了开发商的章,其他两份购房合同开发商均未盖章。
而在开发商承诺办理备案后,开发商也答应签约盖章并将购房合同交付给朱先生。
赔偿问题仍待协商
朱先生通过咨询律师后得知,开发商延期备案已经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支付业主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朱先生告诉记者,关于违约问题,合同中约定的完全是不对等条款:“如果是因为我们的原因导致备案延期,我需要赔偿开发商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则不论多久,都只要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谈及为何购房时明知是不对等条约还要认购,朱先生解释:“当初购房时,根本没有跟开发商商讨赔偿问题,开发商直接拿个合同给我们签,赔偿条款已经列好了,我们以为这是政府统一的购房合同版本,也没多想就签了。”
但关于赔偿问题,开发商并未给出明确答复。目前双方正在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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