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回暖,二手房交易也逐渐火爆。由于规模小、资信低,个别小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使用非正常手段敛财,二手房交易也成为消费者的一个投诉热点。在此,本网小编特搜集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典型案例,以供交易当事人参考。
案例一:纪先生委托一家房产中介代售商品房,委托合同约定该套房屋售价为43.8万元。去年12月,中介以46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屋卖给曹先生。曹先生后来得知原房东的委托售价后,觉得自己买亏了,认为中介从总赚取了差价。
小编提醒:根据国家关于房产经纪类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代理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非法赚取差价。如果该经济公司非法赚取差价,业主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该经纪公司返还房屋差价。
案例二:王女士在二马路附近有一套房子想出售,原本不想找中介代理,便自行在一些社区内张贴了出售广告,后被中介看到,先是以各种理由压低该房屋价格,再以全额付款的方式为诱饵,最终王女士以50万的价格出售了该套房屋。一个月后,王女士在中介门店上看到自己这套房屋的出售信息,价格竟然为60万,这让王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
小编提醒:在二手房中介行业,一旦中介商们发现售价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时,而如果公司又有闲置资金,就会想方设法进行收购。在收购时中介商一方面会对房屋挑刺,另一方面会用现金支付全款的条件来进一步压价。一旦价格敲定,中介商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房屋产权公证到自己名下,然后再高价挂牌出售。
2011年4月1日,首部规范房介市场的行业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明令禁止中介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行为,通知规定房介必须明确收费标准,乱收费行为被叫停。办法规定,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案例三:钟先生2012年3月开始准备出售一套二手房。钟先生的房子位于武广新城片区、一百平方米小三房,价格大约在60万元。因为房源好,钟先生并不想通过中介售房,于是专门给标有“中介勿扰”字样的需求人打电话,结果对方要求他详细登记自己的信息,发现是幌子套取信息。
小编提醒:很多中介为了赚钱,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个别人打出“免中介”的幌子,可等房屋出租者打来电话时,进行详细“盘问”,将对方姓名、房址、房屋面积、电话等记录下来,随后这些信息便成了中介的房源,被有偿提供给求租、求购人。至于买卖双方是否联系、成交都与他们无关了。
对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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