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警示 > 本网追踪 > 正文

二手房买卖骗局多 谨慎交易维权益

2012年07月06日17:43:24      0731房产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回暖,二手房交易也逐渐火爆。由于规模小、资信低,个别小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使用非正常手段敛财,二手房交易也成为消费者的一个投诉热点。在此,本网小编特搜集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典型案例,以供交易当事人参考。

    案例一:纪先生委托一家房产中介代售商品房,委托合同约定该套房屋售价为43.8万元。去年12月,中介以46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屋卖给曹先生。曹先生后来得知原房东的委托售价后,觉得自己买亏了,认为中介从总赚取了差价。

    小编提醒:根据国家关于房产经纪类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代理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非法赚取差价。如果该经济公司非法赚取差价,业主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该经纪公司返还房屋差价。

    案例二:王女士在二马路附近有一套房子想出售,原本不想找中介代理,便自行在一些社区内张贴了出售广告,后被中介看到,先是以各种理由压低该房屋价格,再以全额付款的方式为诱饵,最终王女士以50万的价格出售了该套房屋。一个月后,王女士在中介门店上看到自己这套房屋的出售信息,价格竟然为60万,这让王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

    小编提醒:在二手房中介行业,一旦中介商们发现售价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时,而如果公司又有闲置资金,就会想方设法进行收购。在收购时中介商一方面会对房屋挑刺,另一方面会用现金支付全款的条件来进一步压价。一旦价格敲定,中介商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房屋产权公证到自己名下,然后再高价挂牌出售。

    2011年4月1日,首部规范房介市场的行业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明令禁止中介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行为,通知规定房介必须明确收费标准,乱收费行为被叫停。办法规定,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案例三:钟先生2012年3月开始准备出售一套二手房。钟先生的房子位于武广新城片区、一百平方米小三房,价格大约在60万元。因为房源好,钟先生并不想通过中介售房,于是专门给标有“中介勿扰”字样的需求人打电话,结果对方要求他详细登记自己的信息,发现是幌子套取信息。

    小编提醒:很多中介为了赚钱,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个别人打出“免中介”的幌子,可等房屋出租者打来电话时,进行详细“盘问”,将对方姓名、房址、房屋面积、电话等记录下来,随后这些信息便成了中介的房源,被有偿提供给求租、求购人。至于买卖双方是否联系、成交都与他们无关了。

    对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发布房源信息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详情点击进入【行业警示】栏目

    点击进入【企业信用】栏目进行投诉

    相关新闻:

    景江雅苑业主落户难 小区孩子就近入学受阻

    购房合同被私自撤销 开发商要求业主退房

    通华天都架空层被改作宿舍 业主竟毫不知情

    王府井产权证一拖九年 业主疑是一铺两卖

    购房陷阱需警惕 买房如何保证置业安全?

    

版权声明:原创作品,版权属0731房产网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第1页/共2页  
  • 1
  • 2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留言新闻评论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资讯搜索
  • 专题搜索
  • 访谈搜索
热点资讯
查看更多>
  • 今日
  • 本周
  • 本月
楼市排行
最新开盘查看更多>>
独家专题查看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