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
在“楼市湘五条”中,与购房者利益最为相关的内容,是省内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打破了原有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仅在长株潭三市执行的规定。
10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这一政策。“缴存人在全省范围内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在3年以内或取得房产证在1年以内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了解到,在原来,缴存需缴满一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仅限于长沙、湘潭。
事实上,外地购房者已是株洲楼市购房的重要主体。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外地购房者(根据购房者身份证发证机关区分本市和外地)在我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占所有房源的43.24%,其中69.29%来自本省其他地区,30.71%来自省外。“株洲有大量的外地务工人员,新政的实施降低了购房门槛,刺激外地购房者来株置业。”株洲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陈芝燕分析。记者昨天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规发布后,市公积金每天都有大量市民前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