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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理的手法维权

http://www.0731fdc.com  2004年06月05日   南方都市报广州楼市
图:业主的过激行为,加上媒体的报道,往往会让物业贬值。

  涂晓农

  南方网讯本报于6月15日在广州楼市上刊出消费者“维权与侵权”专题报道后在消费者和业界当中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一位姓周的先生打来电话说:“我在某花园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小区的规划发生变化,原来的花园变成了一条市政路。我们也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看过你们的报道后,我们决定采用更为理性和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天河某花园的销售经理对记者说:“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最终是通过分头工作把纠纷给平息下去了。当时也考虑过诉讼,但是担心激发矛盾而没有采取行动。可能我们还不习惯坐在原告的位置上吧。你们的报道对我们很有启发,希望多一些类似的报道,可以让消费者和发展商更理性。”

  某律师所王律师说:“你们的报道及时提醒了消费者应该采用正当的维权方式。在法制社会,大家都要依法办事,不要因方法不当而从维权者转换成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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