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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赶业主所雇教练 管理处称游泳池只对业主开放

http://www.0731fdc.com  2004年08月21日   南方都市报

  温元元

  小区强赶业主所雇教练

  小区称该游泳教练曾违约,律师认为此说不能成立

  昨天,穆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是福田区金地翠园一业主请的游泳教练,但前天他买票进入该小区游泳池教课时,却被小区保安强行押出。小区管理处称,穆先生无权利用该小区游泳池进行经营性活动。法律界人士则表示,穆先生购票入场,只要他不违背游泳池的使用功能,小区管理方无权干涉。

  目击者:

  保安强行赶走游泳教练

  穆先生说,他之前是专业游泳运动员,前日晚7时40分,他应金地翠园一业主邀请,到该小区游泳池教其孩子游泳。在小区门口被拦,后来该业主把他带入小区。到游泳池门口买票的时候,穆先生再度被拦,一工作人员说:“聂主管说了,你不能来教游泳。”在一些小区业主的劝说下,穆先生才得以入场。课上了约40分钟时,管理处聂主管带着保安赶到,要穆先生离开。穆先生请学生家长与其交涉,但管理处态度很坚决,强行让他离场,“并把我押了出来。”

  昨天早晨,记者赶到该小区。目击者梁小姐称,她看到保安把一名游泳教练强行赶走。在该游泳池工作的救生员也说:“穆先生确实是被强行赶走的。”而一刘姓先生认为,穆先生买了票,管理处就应该让他进去。

  管理处:

  游泳池只对业主开放

  金地翠园小区管理处主管聂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池只对业主开放,不允许外人进入,所以驱赶穆先生。但对这一规定,他表示“拿不出文字规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业主表示,确实不欢迎外人来,但目前的管理并不严格。至于这次冲突,她认为“是利益问题,教练想私下教课而不给管理处管理费,小区管理处抽不到成自然不爽。”请穆先生教授游泳的业主则表示,管理处要求业主只能请与管理处有协议的教练不公平,请谁是业主的自由。

  管理处主任鲍女士说,一般业主的亲戚朋友都可以入内,之所以不允许穆先生入内,是因为6月份,该管理处曾和穆先生签订了协议,并向其收取一定管理费,但在协议期间,穆先生私下招收学生,小区遂与他解除了协议,“他违约,所以不允许他在我们的游泳池教学生。”她说,“如果这个家长请教练省了钱,对其他多交钱的家长不公平。”

  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李少华律师表示,穆先生花钱买了门票,和小区就构成合同关系,他有权使用游泳池设施。只要不违法,不违反游泳池使用规定,小区管理方就无权干涉,他之前是否违约和现在是否在该小区教课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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