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买的房子,再过10年就到期
■邵阳市数万户居民苦不堪言
■国土部门:目前没办法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颜海均)邵阳市迎春路百春园52栋、53栋的37户住户向本报投诉,他们的商品房国土使用证期限只有20年,将于2014年到期,而他们在一年和两年前购买时,没有人告知。开发商吉中房地产公司王副总告诉记者,该市至少有数万套商品房情况如此,开发商无法满足住户延长国土使用证期限的要求。
“我们被耍了!”
购房者屈先生说,他们这一批37户,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购买了吉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商品房和车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未提及任何关于国土使用期限之事,合同中也没有任何关于国土使用期限的条款。当他们拿到国土使用证时,发现国土使用的终止期限为2014年6月。
为此,37户购房者多次找开发商质询交涉,吉中房地产有限公司告诉住户,土地使用证是邵阳市国土部门发的,与他们无关。实在要延长使用证期限也可以,但住户们得再缴一定的办证费用。对住户无条件延长国土使用证期限的要求,吉中公司不予理睬,其工作人员态度傲慢,更加激起了住户的不满情绪。
住户们从今年4月起,不断上访到邵阳市有关部门,没有引起重视。
投诉者遭攻击
无奈之下,百春园的住户只好求助于媒体。
5月20日《邵阳晚报》第三版刊登了《土地使用期限缘何“缩水”?》一文,对百春园37户居民给予了同情和舆论支持,也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
没有想到的是,5月21日晚上11时左右,52栋1单元的202,302号住户遭到了鹅卵石的猛烈攻击,防盗网遭到破坏,窗户玻璃尽毁。
“我们的政策就是这样”
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邵阳市吉中房地产有限公司,一位姓王的副总如此解释,该小区的地是1994年买的,当时该市的土地政策是使用期限为20年,国土部门给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当时就挂在售楼部,上面明明写着20年。所以,王副总认为,吉中公司的做法既符合当地土地政策,也没有不讲诚信。至于袭击投诉住户事件,王表示与公司无关。
邵阳市的土地政策果真如此吗,与全省、全国的政策为什么不一样呢?
邵阳市国土局地产科温科长告诉记者,王的话不假。1990年,国务院55号令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期一般为50年,最长不超过70年,没有设定下限。邵阳市政府随后于“1992年左右”决定,该市的住宅土地使用证期限为20年。2001年12月,邵阳市政府再次下文,将住宅土地使用证期限调为40年。温认为,该市的土地政策虽与外地不同,但也与法律没有抵触。
最后,温科长坦率的说,目前该市同类情况在6万户到10万户之间,住户确实无辜,但解决起来很麻烦,目前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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