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究竟存不存在"泡沫"?不同的观点一直争论不休。昨日,浙江省企业调查队经过大量调查和分析,终于首次发出警告:目前浙江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警戒区,若任其发展,将逼近危险区。
据浙江省企业调查队调查,自1998年以来,浙江省房价一路上涨,2002年和2003年,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16.4%和11.6%,2004年上半年又上涨16.6%。宁波市房价涨幅已连续三年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之首,杭州市房价由1999年均价2000元/平方米上升到2003年的6000多元/平方米,市中心均价已经突破10000元/平方米,湖州、义乌等地的房价年均涨幅也超过30%以上,成为全国瞩目的"浙江现象"。
据调查,房价与浙江省城镇居民同期收入比已高达9.6倍,杭州市更是达到11.3倍,远远高于国际上认可的3-6倍的标准,大大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据浙江省城调队对全省11个市1300户城市居民的抽样调查,有84.6%的市民表示难以承受当地的商品房价格,表示还可以承受的占14.9%,表示完全可以承受的只占0.5%。浙江省企业调查队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当前浙江房地产的主要矛盾是供求的结构问题,而结构的错位导致供求失衡,进而造成房价虚高。因此建议政府对供求双方进行适当干预,以促进供求的有效性。同时要建立土地供应的中长期规划,加强土地调控的科学性;调整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将税收政策重点转向使用环节,增大房地产的保有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打击囤积炒作行为,抑制被放大的过度需求。专家建议,在"去泡沫化"的同时,通过增加居民收入、落实住房补贴、提供税收优惠、发展住房金融等方式,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从供求两方面降低房价收入比。(张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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