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让各界一度沸沸扬扬的房屋交易税费调整一事,终于有了定论。元月份,长沙市地税局已正式发文,公布长沙市房屋交易税费实施新标准。
1月27日,新“国八条”出台次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从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长沙市关于征收房地产交易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应势而出。
新政策拓宽了全额营业税征收范围,自此,全额征收营业税的将不再只是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及别墅的非普通住房,凡5年期内的住房转让都将全额征收营业税,新标准自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原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文件指出,普通住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非普通住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
据计算,如个人销售一套购买不足5年的原价值50万的普通住房,以60万售出,营业税按5.575%的比例征收,政策调整前,只需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即转让人需要交纳营业税税款为10万*5.575%=5575元,新政出台后,则需全额征收营业税,为60万*5.575%=3.345万。
“此次交易税费的调整,增加了房屋买卖的成本,政府是处于稳定市场的考虑,防止房价过快过高增长,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保障市场的基本住房需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人士表示。
而对于扩增营业税将会对二手房市场产生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动辄几万元的交易税额增加将会使二手房交易量严重受挫,卖方可能会惜售转租,从而拉升租房市场的价格。而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规律证明,交易成本的提升总会转嫁到房价上,从而由买房承担,届时,旨在稳定市场的营业税扩增政策会否事与愿违成为助推房价的帮手?
同时,对企事业单位转让二手房屋,按5.575%税率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符合减免政策的,房屋登记机构核定应缴税额后,由当事人到芙蓉区或岳麓区地税局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此外,文件中有关契税的征收仍旧按照2011年1月1号开始的新标准执行,今年1月1日前,已网上签约的期、现房按原政策执行;今日年1月1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详情参考附件)
附件:
关于征收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img.0731fdc.com/doc/shuifeitongzhi1.doc
长沙市房屋交易税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