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最新公告:根据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原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和原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撤销,原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相关职能划入新组建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鉴于此,从2011年3月1日起,长沙市新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登记机构印章由“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更换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此外,办理上述相关证件的地址不变,仍在原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详细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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