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要求,经长沙市编委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公开选调7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数量及岗位
选调人员数量为7名。其中,综合处科员、房地产开发管理处科员、房屋安全管理处科员、物业监管处科员、工程建设管理处科员、重点工程管理处科员、宣传教育处科员各1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清正廉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含)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长沙市住建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在《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省红网、省建设人才网、长沙市政府网站、长沙人才网、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本次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04558434@qq.com。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5月27日17:00;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上午9: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6月8日8:00-17:30,交三张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市政府第二办公楼1004室)。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复审:面试入围名单公布后,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长沙考试网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招考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均须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资料一致)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附件2: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