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楼盘屡见不鲜
房屋质量,一直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焦点。2012年,企业信用栏目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投诉案例高达130个,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据专业人士透露,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第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第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但房屋一旦出现问题,大部分业主遇到的情况会是:找到直接接触的物业管理公司,结果他会让你找负责建筑的开发商,找到开发商吧,他会推托说已经不关他的事了,让你找物业处理。这样的太极耍法往往使得遇事业主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但房子已经入住而无法退房,除了无奈气恼,很多业主束手无策。
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呢?在此,本网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入住时务必查看有关证件,避免在维权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些证件主要是《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测绘成果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证》,消费者可以拒绝接收房产,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房主入住后无法办理“三证”,而且房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无法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
此外,《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一定要详细查看,这是入住后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时的一个重要维权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一些消费者在买房时常常以为这些只是形式,草草签字了事,殊不知这样往往给了不法开发商可乘之机。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已到,而楼盘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却通知可拿钥匙。一般情况下,业主应该拒绝接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但是一些业主由于急等入住而接收了住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最好在办理交房手续单上注明:因该房屋未经综合验收,交付日期以该楼盘通过综合验收日期为准。一旦发现房屋和当初合同不符,消费者可书面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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