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权威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1月,长沙地区二手房成交面积45.17万㎡,成交套数为3579套,同比分别增长50.31%、43.85%。在楼市淡季的一月,增长幅度至五成,二手房市场热闹非凡。
2013年,长沙市二手房买卖成交量共39178套,由于不少购房者对二手房买卖不了解,导致出现大量纠纷。那么,买卖二手房如何避免风险,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何?为此,本网特别网罗出几大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供购房者参考。
房屋信息需核实 选择中介要谨慎
现在的人买房,寻求房屋信息,主要从三个方面,一是从网上或报纸上搜索房屋信息;二是通过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信息;三是亲朋好友介绍的房屋信息。对于来自方方面面的信息,作为买方难以辨别信息真伪。
详细的房屋信息必须与登载信息的卖房人或中介公司联系,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房屋的实际状况。房屋的建 筑年代和房屋的规划用途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或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房屋的权属瑕疵,是指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权、是否被司法或行政限制,是否被拆迁冻结,购房人可以要求房屋权利人提供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相关权属证明。购房者还要了解该房屋里的户籍人员情况,是否是权利人或与权利人的关系,权利人 能否有权将户籍人员的户口迁出,尤其是学区房。
所以,选择中介公司尤为重要。要认真了解该中介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
卖方在选择好中介机构,在签订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明确出售的房屋总价包含哪些项目,税费如何承担,千万不要采取价格、 税费包干,超出部分归中介的方式;二是要明确委托中介的具体事项及中介应尽的责任;三是要明确委托期限及委托方式,是独家委托还是非独家委托,不能轻易收 取中介给付的所谓定金;四是明确中介佣金的标准和支付时间,明确若中介未能促成交易的,委托期限到后,卖方是否支付中介的服务费,避免后期扯皮;五是要明 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同时,房地产买卖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 中,按照政策法规,双方应交纳相应的税费。但买方或卖方往往为逃避税收,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款,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提交给房产登记部门的买卖合同中有意 压低价款,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费的目的。但此种做法带来的后患无穷。
首先,若买方以登记部门受理的合同价款及填报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中的价款进行付款, 卖方则无可奈何,难以收回全额房款;其次,若买方因填报的价款过低,无法贷到一定额度的贷款,则无法支付卖方的房款。另外买方很可能在下次卖房时,在按买卖差额款交纳营业税时,因买价过低,差额过大,而需多交营业税。因此,双方千万不要只看眼前利益,而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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