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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建设规划 实行最严格制度管好用好土地

http://www.0731fdc.com  2005年11月28日   深圳特区报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要求牢固树立城市规划龙头地位

  在昨天(24日)上午召开的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强调要牢固树立城市规划“龙头”地位,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把握城市规划四项总体要求

  《决定》明确提出,巩固和强化城市规划的龙头、指导和调控地位,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决定》,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总体要求是: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体系、形成高效有序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形成健全有力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形成完善配套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建立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开发模式

  《决定》指出,要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和实施《深圳市产业用地指南》,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前置核准制度;加快制定节约型城市建设规划纲要和地方性技术标准;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促进资源的节约和住宅产业化。

  另外,要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改善能源结构,逐步提高空气、水环境质量。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强化节约用水措施,加强雨洪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开发模式,控制交通需求,降低交通能耗。

  特区外重点打造若干高标准新城区

  促进特区内外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宝安、龙岗两区规划建设水平。《决定》指出,要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特区外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要结合产业发展、轨道交通建设及重大项目安排,以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建成区质量为核心,在特区外重点打造若干高标准的新城区,带动和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

  与此同时,要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旧村)和旧城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确保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抓紧制定旧城改造政策和技术规范,合理控制旧城改造地块的开发强度,在较大范围内实现改造项目土地开发收益的综合平衡和整体效益。

  建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决定》强调要加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衔接,共同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另外,我市将建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主要包括全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城中村(旧村)与旧城改造计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内容,由市政府规划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房产等部门组织编制。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申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每年定期组织申报本行业和辖区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情况,由市政府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

  计划相衔接,由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施城市规划动态监测

  《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城市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市政府要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市纪检、监察、审计、规划、国土房产等相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会同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联合组成规划督察组,定期对各区政府在规划许可和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各区实施城市规划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对违反规定调整城市规划、违反城市规划审批用地、违反规定减免地价的,除予以纠正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规划审批方案定期公开发布

  健全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制度。《决定》强调,要加强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城市的各类规划一经批准,要在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等参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查询制度,规划审批方案应当定期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划审批事项可以进行查询;建立健全投诉及反馈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以及规划主管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政行为可以投诉,规划主管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作者:刘键、叶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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