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主可向住建委执法局投诉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长沙德雅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点询问情况。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受开发商委托,仅仅只对小区进行管理,对于车位规划一事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的电话却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截止记者截稿时,开发商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及解释。
针对此事,政法频道第一房产维权团的律师表示,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聘用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其次,经业主大会同意收取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场地占用费也可折抵物业费。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私自划定停车位是不妥当的,作为业主一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制止物业的不规范行为,也可诉诸法律解决。
同时,孙强律师也提醒业主,若是开发商违法搭建,业主可到住建委执法局投诉,物业管理连带管理责任,业主同时也可向长沙市物业监管处进行投诉。
注:本期投诉将会在政法频道《第一房产•楼与法》栏目中播出,届时,本网也将同步上传视频,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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